
一纸判决虽可厘清是非、定分止争,但司法的温度,不在于机械走完审判流程,而在于实质化解矛盾、消除纠纷隐患,真正实现 “案结、事了、人和”。
作为扎根一线的司法前沿阵地,寻甸法院河口法庭始终紧贴群众,把群众的“心上事”当作“上心事”,主动聚焦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坚持“法、理、情”相融合,创新构建“庭前疏导调解、庭中审调结合、庭后固本调解”三调递进办案法,同步强化“审调衔接+督促履行”,推动矛盾就地、及时化解,实现纠纷实质终结。
河口法庭“三调递进”办案法在庭前阶段侧重于“早介入、早疏导”,庭中阶段立足于“查清事实、柔性化解”,庭后阶段着眼于“固本维稳、实质化解”,分阶段、分层次、有侧重的开展调解工作,让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实现审判与调解互补赋能、同向发力。
庭前疏导调解,源头减量降风险
案件受理后第一时间进行阅卷梳理,快速厘清案件争议焦点、法律关系及双方核心诉求。针对法律关系明确,证据充分,争议较小案件,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立足情理兼顾原则,征询双方调解意愿,拟定合理调解方案,分析诉讼裁判与调解结案利弊,积极促成诉前和解。针对小标的金钱给付案件,推行“现场调解+当场履行”模式,避免纠纷进入庭审环节,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

庭中审调结合,精准止争解分歧
庭审过程中坚持“查清事实、柔性化解”,庭审前先行了解双方当事人调解意向,预留矛盾化解空间。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梳理争议焦点、固定关键证据后,结合庭审调查,精准把握双方诉求差距与矛盾症结,在休庭调解阶段承办法官兼顾“法、理、情”,采取“背靠背”或“面对面”的沟通方式,分别与原、被告深入交流,找准双方矛盾契合点和化解突破口,针对性地优化调解方案,促使双方和解。

庭后暖心跟进,固本维稳防反弹
对矛盾积怨较深、当庭难以达成和解的案件,杜绝强行调处、一判了之。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团队持续跟进回访,实时掌握当事人态度变化,同时主动联系辖区村委会、司法所工作人员,借助基层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进一步开展情绪疏导、矛盾调和,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权衡,促成庭后调解,确保纠纷不反复、不反弹,实现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

“三调递进”办案法的常态化运用,有效破解了河口法庭在矛盾纠纷案件中“判而不和、结而未了”的治理难题。2026年1月至8月,河口法庭共计受理案件289件,调撤案件143件,调撤率49.48%。随着“三调递进”办案法的落地见效,河口法庭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申请执行率同步大幅下降,大量矛盾纠纷实现前端消化、就地解决,人民群众的诉讼满意度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