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寻甸县司法局先锋司法所联合大窝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因宅基地使用权引发的上访纠纷,有效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与上行,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案情简介】
先锋镇大窝铺村委会团山村的村民赵某(甲)、赵某(乙)与赵某(丙)三方因一块宅基地的使用权存在争议。该地块紧邻乙家山墙,一直由乙家作为菜园子管理使用了十余年。甲与乙常年在昆明务工,于今年元旦假期返乡时,发现该地块已被丙转卖给同村村民夏某。此前,村级调委会已进行过两次调解,但均未成功。因调解未果,赵某(乙)通过市长热线进行了上访。

【调解过程】
先锋司法所在接到案件后,高度重视,立即对案情进行了深入分析研判。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决定启动“联调联控”多元化解机制,联合大窝铺调委会主动前往现场,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各方陈述了自身立场:
赵某(丙)声称:其与赵某(甲)、赵某(乙)的父亲是亲兄弟,该宅基地系其与赵某(甲)之父(已故)早年调换所得,之后给赵某(乙)家做菜园子种菜,现在我要收回来完全合理合法。
赵某(乙)则认为:自家已连续耕种该地十多年,即便土地权属归赵某(丙),对方在收回及转卖前也应履行告知义务。同时,他提及该地块历史上可能与赵某(甲)家有关,但因关键证人(赵某甲之父)去世,难以证实。
赵某(甲)则表示:对历史上的土地互换细节不清楚,出于亲属情分考虑,自愿放弃对该地块的任何权利主张。
面对复杂的权属历史和当事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调解人员精准把握焦点:一方面,深入宣讲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解决途径和非法转让的法律后果,强调若争议持续无法解决,集体有权依法收回;另一方面,巧妙运用“情、理、法”融合的工作方法,从维系亲情、邻里和睦的角度进行劝导,指出僵持不下可能导致“三败俱伤”的局面。
【调解结果】
经过近两个小时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与情感疏导,各方当事人最终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1.争议宅基地的上半部分由赵某(乙)继续管理使用。
2.争议宅基地的下半部分由赵某(丙)管理使用。
3.赵某(甲)维持其自愿放弃的权利主张。至此,这起历经村级两次调解、一度引发上访的宅基地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案例点评】
本案的成功化解,关键在于:
1.机制运用到位:有效发挥了“联调联控”多元化解机制在整合调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方面的优势,确保了调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2.法理情融合:调解过程中,不仅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宣讲,明晰利害关系,更注重从传统人情、伦理道德层面进行疏导,抓住了当事人的心理特点,促进了其内心的真正释怀与接纳。
3.主动介入及时:司法所接案后迅速响应,主动下沉一线,抓住了矛盾化解的最佳时机,避免了纠纷升级。
此案充分展现了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类似涉农土地纠纷的化解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