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工作始终,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与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寻甸县人民法院金所法庭积极探索并扎实开展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并将此项工作视为倾听民声、体察民情、纾解民忧的关键渠道,通过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有效推动审判质效与司法公信力实现“双轮驱动”式提升。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闭环责任链条
为确保评价回访工作落到实处、形成闭环,金所法庭将评价回访机制列为“一把手”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回访责任,统筹协调。法庭的员额法官及书记员作为核心成员深度参与,组建起高效协同的工作专班。金所法庭制定清晰明确的工作细则,对回访的案件范围(重点聚焦于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涉民生民事案件)、具体操作流程(包括回访时机、方式、内容记录等)以及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分工进行详尽规定,确保“一案一访、一事一评”的要求能够制度化、常态化运行,杜绝形式主义。通过层层压实责任,构建了“领导带头、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为回访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创新回访形式,畅通多元反馈渠道
为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表达意见,金所法庭着力构建“线上+线下”双轨并行、互为补充的全方位评价矩阵。
线上评价:便捷高效,触手可及。金所法庭充分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深度整合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在案件审理的关键流程节点(如立案、开庭、宣判、执行启动等),系统会自动向当事人预留的手机号推送包含“案件满意度评价专属二维码”的短信通知。当事人扫码即可进入简洁明了的评价界面,围绕法官的履职尽责情况(如态度、释法明理)、诉讼程序的规范性、司法廉洁作风、裁判结果的公正性以及诉讼服务的便捷度等多个维度进行量化打分和文字留言评价。这一方式实现了当事人“足不出户、指尖轻点”即可完成评价反馈。
线下评价:深入基层,服务到家。金所法庭推行“随案评价”机制,将评价环节嵌入日常司法服务中。法官及工作人员在开展巡回审判、上门送达法律文书、深入村寨进行入户调解等深入基层的活动时,现场邀请当事人进行即时评价,践行“司法服务在挺进、评价回访在跟踪”理念,实现辖区群众山高路远也能“一键直达”化解纠纷。
窗口引导:即时响应,化解疑虑。金所法庭在诉讼服务大厅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评价二维码立牌,并安排导诉人员在提供立案咨询、材料收转等司法服务的同时,主动引导当事人扫码或填写评价表。对于收到的“不满意”评价,大厅值班法官或庭领导会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当场或立即联系当事人进行询问,耐心听取具体诉求和不满原因,并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当场予以初步解释、疏导或明确后续处理路径,确保当事人的每一条意见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应,真正做到司法服务“有始有终”、民意表达“件件有着落”。
延伸司法职能,深化法治宣传实效
金所法庭并未将评价回访工作视为孤立环节,而是创新性地将其融入法庭整体职能,探索出富有成效的“回访+”工作模式。
深度融合“阳光司法”。金所法庭选取赡养纠纷、相邻权纠纷、土地争议等在农村地区具有普遍性、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将评价回访与“阳光司法”工程深度结合。在案件审结后进行回访时,不仅关注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度,更以此为契机,联合当地基层组织,在案发地或当事人所在的村社公开开展“巡回审判+回访+现场调解+法治讲堂”活动。法官结合案件回访情况,针对矛盾是否真正化解、裁判是否履行到位、当事人是否仍有困惑等问题进行追踪,并现场释法答疑。
近日,金所法庭回访并成功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在回访中,金所法庭发现老人生活困境未根本改善后,法官立即组织巡回调解,不仅就法律义务再次进行明确,更将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融入调解过程,促成子女们当场达成并履行更合理的赡养方案,实现“化解一案、回访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
下一步,金所法庭将持续深化和完善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机制,始终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司法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尺。以更加开放的姿态主动接受监督,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回应群众关切,不断优化工作方法,提升司法服务品质。金所法庭全体干警将恪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努力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得以彰显,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幸福安康贡献更加强有力的法治力量,真正架起一座坚固的司法为民“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