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寻甸县法院金所法庭的法官深入甸沙乡鲁六箐村,以“双语”服务走村入户,通过“打包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10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建房纠纷起波澜
“法官,他让我给他盖房子,现在房子盖好了,他却还有尾款未支付。”“法官,他盖的房子质量根本不过关,出现了漏雨等质量问题。” 近期,寻甸县法院受理了多起因农村建房而起的纠纷案件。
2017年,寻甸县甸沙乡鲁六箐村的村民与原告签订《建房施工合同》,村民将房子交由原告建盖,房子盖好后,仍欠建房尾款未支付。此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该村仍有24户村民迟迟未付,原告遂将该村部分村民诉至寻甸县法院。
双语调解搭桥梁
在得知情况后,金所法庭法官主动出击,积极与当地村委会展开深入沟通,力求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甸沙乡鲁六箐村是一个彝族聚居的少数民族村落,而年龄较大的少数民族村民在日常生活中仍广泛使用民族语言进行交流,汉语对他们来说相对陌生,许多村民甚至不会书写自己的名字,这无疑给案件的调解工作带来了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仅凭一般的调解方式显然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必须依靠能够通晓“双语”的人员作为沟通的桥梁。
金所法庭法官主动作为,邀请村委会工作人员参与到案件的调解中来,他们既懂民族语言又熟悉当地情况,不仅成功解决了少数民族语言沟通障碍的问题,更在无形中拉近了与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距离。通过打通语言壁垒,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就地解决”,提升了案件办理的质量。
十案同调解纷忧
调解过程中,金所法庭法官充分发挥“双语”优势,精准把握争议焦点,深入浅出地分析利弊,巧妙融合法理与案情,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地道的“乡音”不仅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情感距离,也促进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理解和沟通。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双方当事人的顾虑逐渐消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官当场制作调解笔录,确保调解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通过“双语”调解策略的有效运用,现场成功化解了10起纠纷案件,切实将矛盾纠纷高效、实质性化解在源头,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
寻甸县法院金所法庭通过实施“双语”服务与“打包调解”的模式,成功实现“一案结,多案解”,为化解复杂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思路方法,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下一步,寻甸县法院将继续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立足基层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优化调解机制,以更加高效、公正且人性化的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