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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N”联动执行,化解“屋檐下”的纠葛
发布时间:2024-12-23 10:34:02作者:寻甸县政法委来源:寻甸长安网

近日,寻甸县法院执行韩某申请李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时,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未果,且被执行人李某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执行,寻甸县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李某即将面临的是司法拘留15日处罚。最终结果如何?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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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房屋引矛盾,邻里之间有纠葛

韩某与李某系邻居,2024年5月,李某在原有住房上加盖房屋,建房过程中,李某在韩某的房顶上架竹支架,并将屋檐雨遮延伸至韩某屋顶上,即下雨时雨水会顺着雨遮落到韩某房屋屋顶。对于李某的侵权行为,韩某向村委会和司法所反映,均无法调解,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韩某诉至法院。一场“屋檐下”的争执就此展开。2024年8月,经寻甸县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新建房屋建造向外延伸的雨遮已侵入韩某现有房屋上方空间,对韩某房屋造成妨害,判决李某于十五日内拆除侵入韩某房屋垂直上方空间范围内的雨遮,并实施相应措施确保屋顶雨水不流淌至韩某屋顶上。李某不服,上诉至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经昆明中院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然而,直到11月,李某都拒绝履行判决内容。此时施工已完毕,屋檐雨遮已建好。于是,韩某不得已向寻甸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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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之路陷僵局,多方协助仍无解

2024年11月15日立案后,寻甸县法院执行局干警立即到达现场查看双方房屋的情况,并组织韩某与李某进行协商。然而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意见分歧大,无法达成执行和解。于是执行干警现场告知十五日履行期限,建议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主动履行,执行局将于12月5日现场验收履行情况。

之后,寻甸县法院执行局与功山镇人大主席(政法委员)通报案件执行情况,积极寻求功山镇、功山司法所、功山村委会协助执行。12月3日、4日功山司法所、功山村委会通过各种途径,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寻求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然而双方当事人仍无法协商一致,执行之路似乎陷入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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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有力度,司法拘留促反思

2024年12月5日即现场验收履行情况当日,寻甸县法院执行局经与各方沟通,针对案件情况制定详细执行方案,由执行局负责人王国栋亲自带领执行干警六人一早奔赴执行现场,并邀请功山司法所、功山村委会协助执行,邀请寻甸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王东主任、功山镇人大马主席现场监督执行。

执行现场,寻甸县法院干警再次检查了房屋情况,并组织当事人到功山司法所进行协商。经过各单位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沟通与协调,申请人韩某同意被执行人李某不用拆掉已经建好的雨遮,可以通过赔偿的方式来解决。

然而,在谈到赔偿款数额时,双方互不退让。僵持之际,执行干警再次询问被执行人李某要如何履行判决,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李某态度强硬,直接回答“整不了”,表示不会履行判决。上午十一点二十五分,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寻甸县法院依法对李某采取强制措施。

直到警车启动之际,李某即将面临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时,此刻李某终于意识到执行的严肃性和强制性,认识到执行绝非儿戏,法律权威不可亵渎,终于肯心平气和坐下来好好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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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言和化干戈,执行和解终圆满

经寻甸县法院执行局组织,功山司法所曲亚杰所长、功山村委会调解员吴俊勇与执行干警一同对当事人双方积极开展思想工作。在众人的努力下,当事人双方同意就赔偿款数额各自退让一步,被执行人李某积极联系亲属凑钱履行义务,现场向韩某转账并握手言和,也对自己过激的言行做出了反思。

最终,寻甸县法院执行局现场解除对被执行人李某的强制措施,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现场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