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驻地优势,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的工作原则,以监督评价回访机制为抓手,及时回应当事人的司法需求,转变司法作风,将公开、公正、便民的巡回审判融入工作的点滴中,近日,寻甸县人民法院柯渡法庭到长箐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少数民族村寨内的离婚纠纷。
离婚诉讼起波澜,被告两次挂电话
原告王某与被告杨某于199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名子女,然而夫妻双方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原告王某于2021年外出务工至今,与被告杨某已经分居三年多,夫妻关系愈加紧张,王某于2024年12月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
立案后,寻甸法院柯渡法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杨某,在表明身份与来由后,被告杨某仍对通话人的身份感到质疑,表现得十分抵触,随即便挂断了电话,第一次通话不了了之。在向长箐村委会网格员了解到前期的调处情况后,柯渡法庭工作人员开始了第二次通话:“喂,您好,我是寻甸法院柯渡法庭的工作人员,请问您是不是杨某某.......”经过沟通,被告杨某终于相信了柯渡法庭工作人员的身份,但是在了解到目前的情况后,杨某情绪激动地表示:“我不同意离婚,你们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于是,第二次通话也以杨某挂断电话而告终。
入户走访知难处,法庭“搬”至村委
经过评判,柯渡法庭工作人员决定联合长箐村委会网格员到被告杨某家中了解情况。历经一个多小时的颠簸,柯渡法庭一行人达到杨某家中,向杨某表明来意后,杨某说:“我本意是愿意配合你们来处理案件的,但是我年纪大了,不识字,不会骑车也不会开车,平时一个人在家,我去镇上处理事情只能脚走,不方便呀!我还要照管家里的几十只牛羊,我走了谁来管它们!”在了解到杨某切身难处后,柯渡法庭负责人郭法官表示:“你去镇上的法庭也不方便,没事,那我们就把法庭‘搬’到村委会,到时候你按照传票上的时间来村委会处理就行。”
杨某听后爽快地答应了,柯渡法庭工作人员便立即向原告王某送去了通知。
庭审虽未达共识,沟通机会难得现
初冬的早晨,白雾蒙蒙,寒风凛冽,柯渡法庭的干警和长箐村委会工作人员在为这场特殊的庭审紧锣密鼓地准备着,有的爬上树梢拉横幅,有的全力地搬着桌椅,有的调试着各种设备.......待双方当事人都到达现场后,庭审得以顺利开展。
庭审结束后,该案承办人黄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努力解开双方心结。然而,由于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经过这次庭审,双方都获得了一个难得地坐下来好好沟通的机会。原告王某感激道:“谢谢法官组织了这么一场特殊的庭审,今天虽然没有调解成功,但我和杨某都认识到了各自的问题。”
普法宣传入村寨,法律服务暖民心
最后,柯渡法庭干警向前来旁听的村寨内的苗族同胞发放了普法宣传手册。作为寻甸法院的一名“双语”法官,本案承办人黄法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进行了宣讲,倡导移风易俗,摒弃陈旧的婚姻理念,共创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
此外,柯渡法庭的干警们也借此机会在现场为大家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苗族同胞们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与热情,纷纷主动上前进行咨询。
实实在在为老百姓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就是法院干警努力的方向,近年来,寻甸法院柯渡法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秉持深入群众、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的方式解决纠纷,在化解矛盾的同时,注重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同时达到“审理一件、宣传一片”的普法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法律的温情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