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新型诈骗模式又双叒叕来袭,犯罪分子以“线上诈骗”+“线下取钱”+“网约车投送”组合模式进行诈骗,寻甸县已有群众被骗,警方紧急提醒!
【案情回顾】
日前,寻甸县辖区居民潘女士收到一封陌生邮件,里面是某网课的退费告知函。因为潘女士此前购买过该产品,便扫描文件上的二维码添加了“退款专员”微信,后根据对方发送的安装包,下载注册了某APP。接着对方称,剩下的学费需通过购买基金获得积分的方式来返还,潘女士便按照对方要求向指定账户转款购买基金。起初,潘女士向指定账户转款后,均能获得成倍的网课退费,但当其慢慢加大转款额度后,对方却告知潘女士因操作失误导致账号被冻结,需通过邮寄现金的方式才能解冻。为尽快完成退费流程,潘女士按照对方要求,分多次通过网约车,将20余万元现金送至对方指定的2人手中。完成这些操作后,潘女士仍旧无法提现,此时她才意识到被骗,遂报警求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经工作,成功掌握了2名接收款项的嫌疑人身份信息和活动轨迹,并将嫌疑人李某、罗某抓获。经讯问,2人如实供述了自己接收诈骗分子指令,帮助转移非法所得的犯罪事实。目前,李某、罗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寻甸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诈骗套路】
1.骗子通过黑灰产业链非法获取培训机构用户信息,筛选诈骗目标对象,点名道姓,并声称之前报名的课程可以申请退费。
2.目标对象添加微信或加群后,骗子会以“购买理财产品获利返还学费”“充值返利”等理由,引导受害人点击陌生网址链接下载虚假APP。
3.前期转账,受害人按照骗子指引投入资金后都能获得本金和返利。在微收益的驱动下,受害人会向骗子提供的多个“个人账户”继续追加资金。
4.之后,骗子以操作失误、账户冻结、解冻费为由,诱骗受害人取现或购买黄金,并通过网约车、出租车、跑腿、快递、货拉拉等运送到指定位置,完成诈骗后,拉黑消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
正规培训机构的退款流程,一般是以原路返还的方式将钱款退至本人缴费账户,凡是退款时附加购买商品或支付费用条件的,都是诈骗!
广大群众要注意,对于来历不明的二维码或链接切勿扫描或点击。不轻信网上刷单返利、网络投资赚钱等说辞,如遇要求使用快递、网约车进行现金或黄金寄送的,立即拒绝并报警。
广大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跑腿骑手:如遇投送大额现金、黄金等贵重物品,频繁更换交易地点等可疑情形的,要开包检查,并立即拨打110或96110反诈专线举报,切勿因小失大沦为电诈“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