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以来,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这项工作视为提升执法司法效能、改进工作作风的关键抓手,积极担负起主体责任,坚持民意导向,将监督评价回访工作深度融入日常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致力于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一人一码”“一事一评”,评价回访“随处见”
为了更广泛地收集群众意见,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在12039案管大厅、接待区域等显眼位置放置监督评价回访服务指南手册,让群众能够便捷地了解并参与评价。以宣传展板上墙、大屏滚动播放评价回访宣传字幕等举措,进一步提升群众对监督评价回访工作的知晓率。通过微信扫码、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畅通群众参与案件(事项)评价的渠道,让群众能够及时反馈自身的检察服务体验。
“码”上赋能,搭建便捷评价通道
在推进监督评价回访工作的过程中,寻甸县人民检察院还注重“码”上赋能,搭建便捷的评价通道。在依法受理案件后,检察官会及时向被害人告知权利义务,并详细讲解评价回访制度及流程,引导被害人积极对检察官的履职办案进行评价。同时,在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检察官也会认真听取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并主要邀请律师对检察工作进行评价,从而有效发现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在向被害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时,检察官还会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开展释法说理,并主动亮码邀请被害人进行扫码评价,以此持续提升刑事检察履职办案质效。
着力民生实事,践行为民初心
除了畅通评价渠道外,寻甸县人民检察院还着力将监督评价回访工作与民生实事相结合,践行为民初心。检察官始终将监督评价回访工作与“检察护企”“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法严惩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侵害企业权益的“蛀虫”,积极听取被害企业意见,切实维护企业健康发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监督评价回访
“绿芽”未检团队积极能动履职,通过对被害人的心理评估和疏导、对被害人家庭教育指导以及联合各未成年人保护成员单位协同救助等措施,助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共同发力,切实保障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邀请当事人对本院工作进行监督评价,确保将践行“为民司法”的理念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今后,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通过监督评价回访倾听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心声,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质效,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积极发现并缩短检察服务与群众需求之间的差距,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