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地区,随着村民对宅基地的重视逐渐提升,对老房子翻建房屋成为许多人首选,也因建房问题引发一些纠纷。近期塘子街道调委会受理了一起因老房子改建引起的邻里纠纷。
当事人反映,他跟家人长期在外务工,现在岁数大了,想回到家乡居住,但是老房子已经老旧,无法居住,经到社区及相关部门了解确认他家符合建房政策,可以在原址建盖新房,因在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翻建房屋须取得四邻的签字确认,就在邻居签字这一环节卡住了。
塘子街道调委会联合社区调委会、村组长,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过工作人员走访了解,原来是当事人与邻居的共用围墙权属存在争议,加之这些房子都为祖辈时期建盖的联排土木结构老房子,邻居担心在拆除当事人老房子时会导致自己老房子倒塌,因此邻居拒绝签字。
调解员见此情形决定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讲法律,讲政策,讲感情。调解员讲述了“郑板桥三尺让邻换和谐”的故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中相邻权有关规定,又从负面影响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阐述了这一纠纷对邻里之间的利害关系。
经过耐心调解,调解员终于打开双方心结,找到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解决方案,确定了两家界限,明确了李某明在房屋改造时注意事项。周某亮也在建房申请书上签字。至此,该起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