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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法院全流程调解机制 绘就诉源治理 新“枫”景
发布时间:2024-03-14 09:49:53作者:寻甸县政法委来源:寻甸长安网

3月12日下午,一起跨越六年的建筑材料租赁合同纠纷成功在寻甸法院柯渡法庭落下帷幕,经承办案件法官团队的不懈努力,案件成功调处并现场履行完毕。

寻甸法院

六年积怨,多方调解未果

李某甲与张某乙系同乡人。2018年,张某乙为响应国家脱贫攻坚政策,因建房需要向李某甲租借架子管等建房工具进行使用,使用过程中双方因租赁费用产生争议,因双方矛盾突出,积怨较深,在近五年内经镇、社、村、司法多方多次调解,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李某甲遂诉至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首次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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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原、被告关系的特殊性以及此类案件化解所产生的社会效果,法庭立案工作人员一边安抚李某甲的情绪,一边打电话与张某乙进行联系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此次调解因双方积怨颇深,调解未果。

庭前再次调解,失败告终

开庭前,法官助理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在分析上次调解失败的原因后,更加注重对当事人顾虑、困惑的梳理,并结合农村建房过程中的一些习惯、常识进行引导,经近一个小时的努力,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均有大幅转变,但因对给付金额仍分歧较大,第二次调解失败。

锲而不舍,三次调解终成功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因矛盾较深,多次发生语言冲突,一度导致庭审中断。庭审结束后,黄法官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怨随事清,秉持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的理念,耐心地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梳理出当事人矛盾的痛点、疑点和难点后,以疏通情绪为主,注重修复当事人之间的亲情和友情为辅,向双方释明了利害关系,在累计长达五个多小时的调解下,终于促成诉争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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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柯渡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全流程调解机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以案结事了为努力目标,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地对案件进行调解,截至2024年3月,柯渡法庭诉前调解成功、撤回起诉案件数达40余件,努力让案件审理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