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河口镇严格按照“2+3(1)+N”工作要求,积极联动多部门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进一步凝聚起平安共建共治共享的强大合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3月12日,河口镇撒米落村委会排查发现1起家庭纠纷,在了解情况后。河口镇按照“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工作要求,由镇长及政法委员组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相关工作人员到村委会及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
在详细了解纠纷情况后,镇长和政法委员组织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及村委会对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制定了初步化解方案。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逐一对双方单独谈话,并分别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建议双方当事人互相理解,摆清事实,避免因为此事影响家庭关系。
针对当事人双方对财产继承及土地归属方面的法律知识欠缺的问题,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当事人双方普及了婚姻、继承及赡养等相关法律条款,阐明利害关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规劝双方,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共识,签订调解协议。
此次纠纷的调解成功,是“2+3(1)+N”机制的有效应用,不仅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为有效推进“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还为后续该机制运行提供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