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理念,做好公共利益“守护人”,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持续在监督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现代化上下功夫,着力优化办案结构、提升办案质效,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拓展办案范围。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促进生态修复
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办案为抓手,切实履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以法治力量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做好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捍卫者,为寻甸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贡献检察力量。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等环境资源领域。2023年,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件,提起环境资源领域民事公益诉讼17件,追缴生态修复治理费用10万余元,完善法检两院及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协作,密切衔接的寻甸绿美乡村生态保护模式,增殖放流投放鱼苗35000余尾,促进寻甸牛栏江水域受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修复与保护。
助力绿美乡村建设
保护生态公益
围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开展“回头看”专项活动,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对整改效果进行回访监督,推动解决公益受损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监督违法行为人完成生态修复举措,恢复受损草地200余亩。针对“益心为公”平台反映的废弃菜叶被随意倾倒造成耕地资源破坏的普遍乱象,寻甸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的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以“诉”的形式体现公益诉讼价值引领,强化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邀请志愿者、代表委员参与现场验收,经确认耕地资源及周边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后,组织公开听证确认整改成效,依法撤回起诉,并积极推动治理废弃菜叶合法合理规范处置,促进乡村生态宜居,助力“和美乡村”建设,起到了举一反三,办理一件、治理一片的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助力红色文物保护
弘扬革命文化
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法治力量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红色资源,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通过诉前磋商、圆桌会议、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文物主管部门及文物保护单位履行文物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努力为红色资源保护提供有效司法保障,展现了检察机关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针对革命文物基础设施受损情况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有力推进和保障红色资源在党史学习教育以及增进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中发挥应有作用,依法进行诉前磋商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督促修缮受损文物及周边基础设施,守护好革命历史留给寻甸的“红色”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