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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镇、金源乡:两乡镇落实“2+3(1)+N”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婚恋纠纷
发布时间:2023-10-20 15:41:38作者:寻甸县政法委来源:寻甸长安网

近期,先锋镇、金源乡两乡镇密切配合,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严格落实“2+3(1)+N”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汇集资源、整合力量,成功化解一起因婚恋引发的高风险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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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镇白子村村委会施某于2019年在昆明打工期间与金源 乡一女性赵某认识,共同生活4年左右,无子女无共同财产。因感情不和多次产生纠纷后,女方不愿意与施某共同生活,离开了施某,施某不同意分手。今年6月以来,两人因感情及债务纠纷频繁报警,施某因长期见不到赵某,经常发威胁性短信扬言报复。经施某工作所在地政法部门多次普法与调解,均未取得实质成效,施某尚未完全放弃报复想法。

接到县指挥部督办单后,为能及时掌握施某返乡情况,先锋 镇“2+3(1)+N”实体化运行指挥部指挥长李荣松(政法委员)、马清怀(派出所所长)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两次到白子村村委会大平地村进行走访,向施某亲属、邻居及村小组长了解施某情况,落实包保责任人,确保及时掌握施某返乡情况,施某一直未返回 先锋辖区。金源乡“2+3(1)+N”实体化运行指挥部指挥长舒应雄(政法委员)、秦磊(派出所所长)多次到辖区赵某家中实地了解家庭情况,提醒赵某父母近期加强防范,周围住户也多加留意,发现苗头及时报警。

为落实突出矛盾纠纷挂账销号工作机制,压实预防处置和动态管理流程,两乡镇及时对接,在施某行政拘留期满之日,先锋镇“2+3(1)+N”实体化运行指挥部指挥长李荣松、马清怀带领指挥部成员到金源乡连动金源乡指挥部共同对该婚恋纠纷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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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中,工作人员把握住焦点问题,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普法教育,各涉及部门结合职能职责给出了专业指导意见,经过一下午的倾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赵某补偿施某在共同生活期间费用1.8万元,双方在调解工作组及亲友的见证下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赵某当场履行后,今后施某不准干扰赵某及家属一切生活,双方当事人对此事不再有争议。至此,成功化解了一起高风险婚恋纠纷。

目前,两乡镇继续开展跟踪回访工作,适时掌握动态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服务管理工作。

“2+3(1)+N”机制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抓手,有 效解决了乡镇一级各职能部门、村委会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 殊群体服务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资源力量分散、各自为政、工作形不成合力等问题。先锋镇和金源乡坚持和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基层社会治理总要求,通过“2+3(1)+N”实体化运行机制,组织、整合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力量,形 成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