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初心如磐,十年催人奋进。党的十八大以来,寻甸县成功创建成全国“创建无邪教示范县”、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市)区、全省“创建无邪教示范县”、“省级平安先进县”。今年上半年,全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95.43%、执法满意度为95.52%、社会治安满意度为98.71%……这十年,是寻甸县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硕果累累的十年,是“平安寻甸”建设、“法治寻甸”建设大步迈进的十年,也是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的十年。
砥砺深耕 扫黑除恶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行动目标和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坚持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综合整治”增效、以“建章立制”提质,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共打掉7个涉恶团伙,受理处置问题线索1124条,抓获犯罪嫌疑人40人;共查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问题7个,党纪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创新“一函三令”工作机制,制定长效制度20余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
敦本务实 平安建设跃上新台阶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打击整治犯法犯罪等重点工作,让平安建设成果惠及全县各族人民。建立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和多元化调解机制,共排查矛盾纠纷6000余次,调处矛盾纠纷36000余件;健全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和包案化解机制,办结群众来信来访案件30000余件。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领域的突出违法犯罪,全县治安环境不断改善,刑事警情案发率不断下降。建立命案防控督查和倒查问责机制,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命案防控体系,近三年命案发案数下降92%。推进“四中心”融合建设,实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全覆盖;由“四级网格”向“五级网格”拓展,建立1911个五级网格,配备五级网格长1921名、楼栋长379名,实现全域覆盖;创成县级平安乡镇(街道)15个,平安村(社区)136个,平安小区19个,平安单位79个、平安家庭57030户,平安建设基层不断夯实。
奋楫扬帆 法治建设踏上新征程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一体化推进依法决策、严格执法司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成法检两院上划管理,健全政法领域司法监督制度,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成效明显。颁布《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六五” “七五”普法圆满收官,广泛开展“法律八进”,法律志愿服务、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工作实现县、乡、村全覆盖。建成法治教育基地1个、昆明市“法治主题公园(广场)观摩点”1个;创成昆明市“法治乡镇”5家、昆明市“法律六进示范点”2 家、全国级民主法治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09个,获“昆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改革创新 社会治理实现新突破
紧紧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以昆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牵引,积极探索寻甸特色社会治理新模式,提升治理效能和水平。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现代化治理架构;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作用有效发挥;政治安全风险、社会治安风险、社会矛盾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网络安全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发挥民族自治县优势,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通过《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立法的形式巩固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成果,打造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寻甸样板”。
激浊扬清 队伍建设显现新形象
紧盯队伍问题,抓作风,强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队伍。全县16个乡镇(街道)配齐政法委员,明确政法委员14项工作职责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8项工作制度。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县政法干警思想政治受到洗礼,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健全政法干警业绩考评、激励保障、关心关爱等政策,落实与政法干警职务职级序列相配套的待遇,做好政法干部的培养、提拔和交流,全县政法队伍干事创业的激情得到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