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动《条例》在全县政法机关落地落实,县委政法委组成四个督察组对全县政法各单位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督察。8月10日下午,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社会治理党工委书记姜建文带领第三督察组到县公安局督察《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督察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走访问询等方式,围绕政治建设、责任落实、依法履职、队伍建设、基层建设5个方面开展督察检查。
在听取县公安局政委陈强汇报县公安局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后,姜书记指出,县公安局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公安机关使命任务,统筹推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为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姜书记强调,《条例》是各级政法机关做好政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县公安局要把贯彻落实好《条例》作为政治任务,坚持不懈抓好落实。一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公安机关党的建设、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始终忠诚履职,将贯彻落实《条例》与公安机关职责紧密结合,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为主线,抓好“四个专项行动”、打击突出违法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等重点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要坚持从严管党治警,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加强民辅警教育管理,落实好激励和关心关爱措施,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