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贯穿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始终,是营造大稳定格局的基础性工作。历年来,寻甸县长期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作为政法重点工作来抓,坚持源头治理、风险防控、多元调解相结合,健全完善四项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常态化排查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为确保排查无遗漏,寻甸县健全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机制。按照“日报告、周研判、月分析、季攻坚”的工作思路,在坚持月排查、周排查的基础上,扎实开展日排查活动,组织全县综治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开展“拉网式、兜底式、全覆盖”矛盾纠纷排查。
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召开月度分析会,由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做好调处化解;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县委政法委及时介入,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处置。
在矛盾纠纷排查中,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动员党员深入群众家中进行走访,了解群众身边存在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将了解到纠纷和隐患及时反馈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及时研判、认真评估,合理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民事诉讼等途径,逐一明确化解时限,逐一做好化解稳控,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多元化调解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为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寻甸县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推进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标准化建设。
工作中在全县176村(社区)设置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全县16个乡镇(街道)派出所建立治安案件、民间纠纷联合调解室,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关键作用,及时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
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发挥好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作用,以多元化方式及时调处化解不同矛盾纠纷。
大力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构筑诉前化解、立案调解、简案速裁“三道过滤网”,因案制宜地提供协商、调解、庭审三位一体的“品字型”解纷途径。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室”构建妇联、司法局、金融机构等多元解纷机制。

发出风险预警妥善及时化解重大风险
为妥善及时化解重大风险,寻甸县健全重大案件风险预警机制。
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在调处、审理、处置纠纷、案件、信访问题中,发现当事人扬言要攻击他人、报复社会或者有报复倾向,有可能“民转刑”“刑转命”的重大矛盾纠纷和民商事案件,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报告,县委政法委分析研判后向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出预警,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限期将处置情况向县委政法委报告。
对处置缓慢的单位,县委政法委组成工作组及时进行督查督办,以确保重大、敏感案件稳定风险及时化解在萌芽阶段。
今年以来,寻甸县委政法委共对9起可能导致“民转刑”、“刑转命”的矛盾纠纷发出风险预警,并督促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化解了风险,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领导下访接访包案有效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寻甸县健全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和包案化解机制。建立“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每年制定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计划,由“四班子”领导、县直单位科级领导和县党代表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对群众诉求和反映问题,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化解工作制度,由接待领导跟进有关单位进行办理,办结后将处理结果向群众反馈。
今年以来,组织“四班子”领导及县直单位科级领导和县党代表120名领导干部进行接访,共接待群众来访125批247人次,共受理和交办信访事项89件;明确了29名县级、55名科级包案领导,对全县79件重点信访问题进行包案化解;共组织矛盾纠纷排查754次,调处矛盾纠纷2642件,协议涉及金额1483.31万元,调解成功2581件;受理行政调解1624件,调解成功1616件;受理司法调解案件875件,撤诉519件,撤诉率59.31%,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