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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组织16名乡镇(街道)政法委员 进行集体谈话
发布时间:2020-04-14 10:55:40作者:寻甸县政法委来源:寻甸长安网


寻甸县按照省、市政法委关于配齐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的工作要求,迅速研究落实,配齐了16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并下文对16个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进行了任命。

为帮助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统筹做好乡镇(街道)政法工作。413日下午,寻甸县召开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对全县16名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进行集体谈话。会议由副县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王嘉懿同志主持,县委政法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县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职能职责和工作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政法委员14项工作职责,确定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政法工作会议制度、重点工作交办督办制度等8项工作制度,为政法委员履职、述职、考核、奖惩等提供遵循和制度保障。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桂明兴同志讲授了新中国法治史,就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如何正确履行职责,如何抓好基层政法工作,提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一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政法委员岗位的重要性,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遵循,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落实上级政法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二要坚持依法治国方略,认真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自身依法办事能力,依法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有序推进平安法治寻甸建设。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走群众路线,做深做实群众工作,引导动员群众参与基层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四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强化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加强请示汇报和统筹协调,把准工作方向,做好扫黑除恶、命案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反邪防邪、禁毒、依法治理等各项重点工作。

副县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王嘉懿同志,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人民法院院长那云翔同志,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勇同志,县司法局局长陈保安同志,分别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16名政法委员作了工作指导,提了工作要求。仁德街道、倘甸镇政法委委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