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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推进会在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9-06-14 15:51:43作者:寻甸县政法委来源:寻甸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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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由寻甸县委政法委组织、县人民检察院牵头的寻甸县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推进会在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桂明兴,副县长、县公安局长杨智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勇,以及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公安局主要领导,县纪委监察委、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立案庭负责人,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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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工作要求,寻甸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草拟了《寻甸县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建议,积极与相关部门交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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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李勇检察长详细介绍了《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解读了有关内容。参会人员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中的精准量刑、值班律师制度等细节问题进行探讨,并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桂明兴就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进工作作了讲话。桂书记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了宽严相济、公正与效率相统一、繁简分流与区别对待刑事司法理念。公、检、法、司在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同时,要注重构建沟通协调机制、简化诉讼程序、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二是要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要加强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工作开展。

会议最后决定,从即日起,寻甸县公、检、法、司将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要求,并以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先行先试,待公、检、法、司联合发文后,将严格按照《寻甸县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