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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 寻甸县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9-06-14 15:45:55作者:寻甸县政法委来源:寻甸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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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以下简称“一号检察建议”)。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教师性侵未成年在校学生构成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严格、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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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下午,为有效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建立健全寻甸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在寻甸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寻甸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关工委、县妇联、县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等单位分管领导,城区中学、小学的校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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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寻甸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介绍了“一号检察建议”发出的背景及相关内容,通报了本院近三年来办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和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总体情况,并就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县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作了交流发言,对我院提出的对策和建议表示赞同和配合,并从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教职员工管理和学生的法治教育等方面做了表态发言。其余各参会单位领导也纷纷表示会相互配合,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力量。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桂明兴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二是各成员单位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后,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情况报告、研究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务必认真对待。

李勇检察长指出,在下步工作中,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各参会单位紧密协同配合,在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预防性侵教育、自我保护教育等方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