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寻甸法院王再云副院长、范天赋专委带领柯渡法庭、法警队相关工作人员到鸡街镇鸡街村委会开展阳光司法活动。本次阳光司法活动选取了一件具有一定教育意义的赡养纠纷民事案件,原告曾连香诉被告刘加芬赡养,案件的原告是80多岁的老人。为方便当事人,寻甸柯渡法庭以巡回法庭审判的方式,在鸡街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二级网格员和群众近400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活动。以期通过这起在农村中具有代表性的赡养纠纷案例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宣传一片的效果。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进行了举证质证、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庭审井然有序,直观生动。柯渡法庭法官法官们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及意见。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的过程中,审判人员有效利用“鸦有反哺之情,羊有跪乳之恩”、“老人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等经典民间谚语唤起被告的自觉赡养意识以案释法,将法理和情理糅合在一起,在庭审现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休庭期间,通过法官们以亲情为立足点,深入浅出、将心比心的劝说疏导,被告当庭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并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了全面协议:被告自愿原告1.5万元。至此,矛盾得以化解。
旁听群众纷纷拍手叫好,表示通过庭审,既教育了案件当事人,又宣传了法律,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人民法官就在他们面前,真正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关怀。
巡回法庭一方面可以免除当事人的舟车劳顿之苦,另一方面可以就地开庭教育当地群众,起到以案说法、以点带面、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