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要求各社区(村委),街道相关部门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首位,切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一把手责任制:挂钩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社区(村委)支书、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二是严格执行巡山管火巡查制度,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防范。要求各社区(村委),街道相关部门要针对当前的防火形势,抓好巡山管火队伍的落实,强化对管火巡查员的督促检查,确保其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加强对火险地区火险隐患大排查,对痴、呆、傻、老年等特殊群体要重点防范,在全面走访进一步落实监护人责任和监护措施的基础上,严防在林区野外玩火、带火源、火种进山。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在全街道范围内要求每户张贴防火通告,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横幅、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广大群众的防火责任和义务。村集中点、自然村、公墓、主要入山道口处都必须张贴宣传标语,以实际行动再次掀起森防宣传的新高潮,通过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求学校必须开设森林防火宣传课,宣讲森林防火知识。同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祖,改变祭祖陈规陋习,严禁在山上烧纸钱、放鞭炮,确保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持续好转。
四是加强扑火队伍建设,随时扑救森林火灾。街道及各社区(村委)组建扑火应急小分队,随时做好扑救准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迅速出击,把森林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实行“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
五是加大打击力度,从快查处火灾和违章用火案件。一旦发生森林火险案件,要求各社区(村委)、村组、街道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县林业公安分局从快侦破火灾案件,从严惩处火灾肇事者和责任者,做到该罚的罚,该拘留的拘留,该判刑的判刑,决不心慈手软。要做到发现一起,从快制止一起,从严处理一起,以教育警示广大群众。
六是加强防火值班,随时掌握防火工作动态。各社区(村委),街道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森林防火领导带班制、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动态,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第一时间向街道森防指挥部和街道林业管理服务中心上报,驻村干部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组织扑救。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不得虚报、瞒报。
七是严格组织纪律,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到位。各社区(村委),街道相关部门严格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广大群众做好表率。对在防火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措施不力、贻误扑火战机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