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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做好“事中事后”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30 15:15:33作者:寻甸县公安局来源:寻甸长安网
    为了切实强化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的有效安全监管,也为了更好地服务寻甸县的水利建设,根据水库建设施工单位的申请。2015年12月11日上午,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要求和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寻甸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李绍勇大队长带领民警何超、罗兴全前往金所老山箐水库、仁德河底水库施工工地,实地检查已经批准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老山箐水库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情况。
    在工地上,要求施工单位和爆破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法规的规定,严格各种涉爆从业人员到岗到位完成工作;同时严格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严防流失、丢失、被盗,坚决杜绝任何不安全隐患,力求早日建成水库,服务于寻甸的农业生产。在仁德河底水库施工工地,查看了工地准备爆破施工作业面的现场条件,安排施工方务必及时完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文件材料送交公安机关,力争尽早完成报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