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检察院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干部职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
检察干警讨论案件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自身作风关系到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寻甸县检察院创新工作管理机制,积极投身依法治县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等各项检察工作成绩斐然。
在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之际,寻甸县检察院主动适应从严治检新常态要求,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坚持“严”字当头,“实”字着力,“长”字为要,“民心”为本,传递人文关怀正能量,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严”字当头 抓实专项整治
司法行为不规范堪称“雷区”,不经意便会引爆;司法行为不规范也是“顽疾”,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不持之以恒地对症下药,便难以根治。寻甸县检察院敢动真、敢碰硬、敢揭短;主动查摆,积极整改,全面扫雷,根治顽疾,做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必答题。
去年12月起,从中央到地方,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轰轰烈烈地展开,寻甸县检察院紧紧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重点整治司法行为不规范突出问题。
根据省市检察院的安排,寻甸县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6个分小组,专项整治活动于今年3月10日正式启动。通过认真学习,开门纳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严格开展逐案检查,共查出在司法理念不端正、司法行为不规范、落实执行司法纪律不严、司法作风不端正四个方面的18个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整改落实阶段,专项整治办公室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清理、归类,将问题分为共性问题及个性问题,对于个性问题,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直接参与分析问题原因,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按照条块结合的方式分解,细化到科室、责任到人,并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建立销号台账,逐项处理。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
在“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中,寻甸县检察院在“严”字上着力,在“转”字上下功夫,在“树”字上做文章,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整个活动形成了领导小组带科室、一把手带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带干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严于心、显于行、防于远,寻甸县检察院正在全面扫除司法不规范行为的雷区,努力交上一份做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答卷。
“实”字着力 打造精英队伍
检察院能否真正成为人民的检察院,关键在于有一支什么样的检察队伍。培养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努力为党徽检徽增光添彩是寻甸县检察院党组一直以来的奋斗目标。
执行力、公信力一直都是政法队伍建设的关键,寻甸县检察院把全院建设寓于人才管理之中,着重提升队伍软实力。作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寻甸县检察院将以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基础,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
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按照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将现有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单独的职务序列。
严格检察官选任条件,打造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入额检察官除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必备条件外,对学历、法律资格、司法办案工作经历等都有严格要求,通过笔试、考察考核等环节,由基层检察院提出建议名单后,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确认或遴选后,方可被选任为检察官。检察官员额严格控制在39%以内,通过提高选任条件,逐步缩减检察官员额,为打造专业化、职业化检察官队伍奠定基础。
将入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一线办案岗位。以检察官为中心组建新的办案组织,实行主任检察官或独任检察官直接对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负责的办案模式,减少业务管理的行政层级,实现业务工作扁平化管理。探索整合内设机构,设置“四部一局”,改革后,寻甸检察院内设机构将由18个整合为5个。
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权责明晰、运作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检察官严格按照权力清单授权开展业务工作,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强化案件管理职能,完善监督制约体系。寻甸县检察院在整合内设机构过程中,设置案件管理部,负责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流程监控及案件管理等日常业务,进一步突出案件管理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在监督检察权运行中的作用,不断提升监督实效,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长”字为要 助力依法治县
寻甸县检察院坚持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建立“抓队伍、促业务”的长效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深化法治寻甸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注重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寻甸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整合侦查资源,继续推行“侦防一体化”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近三年,共立办职务犯罪案件39件50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有力地净化了寻甸县的政务环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办案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推动建立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充分利用寻甸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这一平台,为全县各单位、各干部职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据统计,自2013年10月起,已接待85家单位,6000余人次干部职工受到教育。
着力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寻甸县检察院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健全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坚持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调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机制,规范监督行为,改进监督方式,加强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公正。
推进和完善“检务公开”制度。走进寻甸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已然是一个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检察业务服务大厅。这是寻甸县检察院对案件管理办公室、控申接待室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度化管理后呈现出的良好形象。在检察院里,不仅服务制度改变、服务承诺兑现、服务措施具体,还为举报人、公安承办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受理;依托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重大案件信息和终结性法律文书,供公众查询;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和“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推送动态信息376条,回应社会关切。
“民心”为本 传递人文关怀正能量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寻甸县检察院坚持把保障民生摆在突出的位置,不断推进“民生检察”,保障民生。
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抚慰性、救济性措施,不可能完全填补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但这项制度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检察机关对群众的关怀,不仅可以缓解被害人及其家属暂时的生活困难,能让受伤的心得到抚慰,还能使被损坏的社会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得以修复,将一些潜在的社会隐患解决于萌芽状态,减少因刑事犯罪引发的涉法涉诉信访。
如何让老百姓真切地体会到党和检察机关的温暖,落实好这项惠民政策是关键:
工作机制如何推动,领导高位推动是关键。寻甸县检察院院党组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重视程度之高,可谓前所未有:检察长亲自抓,控申部门具体落实,共同研究,合力救助。控申部门准确落实救助人后,积极申请资金,在未申请到专项救助经费的前提下,还自筹救助资金进行救助。
充分整合内部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目前,寻甸县检察院已构建起以控申部门为主,侦监、公诉和派驻乡镇检察室全力协助的救助方式。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认真做好被害人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之后,建立被害人信息台账,以便对生活确实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家庭及时救助。
被害人余绍江的救助,就是今年6月控申科在与公诉科互通有关信息时了解到的。余绍江因在一起琐事发生的纠纷案件中被打成重伤,导致双目失明,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家中父母已经年迈,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突如其来的横祸让这个本来就经济收入微薄的家庭雪上加霜。加上给余绍江治病,家里已经欠下大笔债务。控申科工作人员了解到此事后,积极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最终为余绍江家争取到了5000元的救助金。今年,像余绍江这样通过寻甸县检察院的努力,争取到司法救助金、得到司法人文关怀的就有13人。
多重救助相结合,打出漂亮“组合拳”。寻甸县检察院将“精神抚慰、经济帮助及法律援助”有机结合。在了解到刑事被害人困难信息的第一时间,及时走访了解,对其进行精神抚慰和心理疏导,随后给予救助。不仅如此,寻甸县检察院还对那些有法律服务需要的刑事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
寻甸县检察院坚持以“严”和“实”铸公正司法之“基”,以刚柔相济的“长”效政策彰正义之“本”,以“民心”显司法人文情怀,势必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检察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