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2014年案件评查工作情况汇报会,听取我县案件评查业务组从2014年政法各职能部门已办结的刑事、民事、行政(治安)案件以及代理、法律援助案件、公证案件中随机抽取的60件案件的评查情况。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第八纪工委、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协民宗委、县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政法各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政法委副书记尹才能对案件评查情况进行了汇报,业务组人员做了补充,政法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对案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分析研究。在认真听取了情况汇报和分析研究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桂明兴对本次案件评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规范全县政法部门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促进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以及做好今后案件评查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案件评查的根本目的是要求承办人员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严格依法办案,严防发生瑕疵案和冤假错案,促进政法各职能部门一线工作人员办案整体素质的提高,维护司法公信力;二要进一步深化对评查工作的认识。开展好案件评查工作,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即对实行案件评查制度有一个正确的、理性认识,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在评查中要敢于较真,不遗漏任何一个细节,不忽略任何一个死角,从执法细节入手,由细节提质量,以质量赢公信,力求法律文书更臻规范、证据收集更加全面、司法程序更趋合法、量刑更加严谨。对一些细微瑕疵也绝不放过,甚至对法律文书中的标点符号、错别字等均要一一指正;三要牢固树立办案质量是生命线的意识。要正确处理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关系,绝不能为追求数量而降低对质量的要求,坚持以质量为本,树立正确的现代司法理念,时刻把办案质量视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确保每个案件都能优质安全“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