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9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县大礼堂举行。大会执行主席武斌、黄宝金、唐琪、吴忠林、赵文富、方正平、桂明兴、李勇、董国新、杨朝云在主席台前排就座。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赵文富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宝金作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3年是寻甸经济逆势上扬、社会事业稳步发展的一年,也是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促进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积极努力。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党组)会议12次,开展执法检查4次,组织视察14次。听取和审议常委会检查报告4个、视察报告14个,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9个,依法作出决议3个、决定15个、审议意见25个。顺利完成了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报告从五方面回顾了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推进科学发展。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理念,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积极支持重点工作,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着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依法加强监督,着力提高监督实效。始终坚持依法监督,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入手,坚持重点项目监督、强化法律法规监督、关注民生改善监督、加强信访工作监督,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
三是严格法定程序,依法行使人事任免。严格按照宪法和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对“一府两院”提请任免的干部人选,严格执行任前法律考试、任职表态发言、任后工作监督,实现了党委满意与群众满意的有机结合。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1人次。
四是抓好代表工作,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始终密切联系代表,加强代表学习培训,积极组织代表活动,认真督办议案建议,切实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增强代表履职动力,发挥人大代表在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增强代表工作实效。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机关学习、狠抓作风建设、强化队伍建设、注重人大宣传,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报告指出,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人大各项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按照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一四六六八”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统揽人大工作全局,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创新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提升履职水平,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2014年,人大工作将更加坚持党的领导,努力在促进寻甸科学发展上取得新突破;更加注重监督实效,努力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体现新作为;更加注重履职保障,努力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上探索新方式;更加注重能力建设,抓好政治学习、制度建设、作风改进,努力在加强改进自身建设上实现新提高。
报告号召,让我们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依靠全县各族人民,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科学务实,积极作为,为建设富强、活力、美丽、幸福寻甸而努力奋斗!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曹军作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3年,县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加强机制创新,提升法院管理质效;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院整体素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2014年,县法院将着力服务大局,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基础建设,为实现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勇作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3年,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着力促进严格公正执法,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着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着力夯实自身发展基础,各项检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14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法律监督为重点,服务大局保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